规章制度

碳分析实验室规章制度

时间:2015-03-06  来源: 文本大小:【 |  | 】  【打印

1.      严格遵守地球环境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 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实验。实验过程中,相关实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出现任何问题必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。

3.      实验前,必须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,熟悉相应试剂和药品的性质,了解其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的基本知识。

4.      实验时,必须穿好实验服、带上实验用手套。使用具有挥发性液体试剂时必须戴口罩和手套,并在通风橱内进行。不得单独操作具有危险性的实验。

5.      必须做好实验记录,仪器记录,用气记录。

6.      决不可用湿手或在注意力不集中时开/关设备电源以防触电。必须严格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。不能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(待修)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。

7.      存放和保管化学药品时,性质相抵触的或可能引起燃、爆的试剂和药品不能存放在一起。试剂和药品用后务必放回原位。废弃药液、过期药液、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,药品使用后、废(液)弃物倒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、处理。

8.      气体的使用严格按照《气体高压钢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》进行。每次使用前检查管路是否漏气,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。

9.     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、进食,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。离开实验室前用肥皂洗手。

10. 实验完毕,必须对各类仪器、设备进行检查;将水、电、气等开关关好,门窗锁好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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